我国各省市育儿假新规出台,育儿假时间如何计算?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,我国也开始实施育儿假的规定,很多人也非常关心育儿假的事件,一些可以享受育儿假的朋友也在问育儿假的时间怎么计算,育儿假是怎么规定的,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。

北京:根据规定,抚养子女的夫妻,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,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。
上海:在孩子年满 3 岁之前,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 5 天育儿假。
天津:在子女年满 3 岁之前,雇主每年给予夫妻双方 10 天的育儿假。
重庆市政当局: 经雇主批准,夫妻一方可休育儿假至子女年满 1 岁,或夫妻双方每年可休 5-10 天育儿假至子女年满 6 岁。
河南省:夫妻双方都有权每年休 10 天育儿假,直到孩子年满 3 岁。
广东: 如果子女不满一岁,父母每年可享受 10 天育儿假。
江苏: 配偶双方每年都有 10 天育儿假,直到孩子年满 3 岁。
黑龙江: 子女未满 3 岁的父母每年有 10 天育儿假。
江西:夫妻双方每年有 10 天育儿假,直到子女年满 3 岁。
四川:孩子未满 3 岁的夫妻每年共有 10 天育儿假,视为出勤。
贵州省:有 3 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有 10 天育儿假。
吉林省:有 3 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有 10 天育儿假
山西省:如果子女不满 3 岁,夫妻双方的雇主每年可享受 15 天育儿假。
青海省:如果孩子未满三岁,夫妻双方雇主每年提供 15 天育儿假。
甘肃省:如果孩子未满 3 岁,夫妻双方的雇主每年给予 15 天育儿假。
河北省:如果孩子未满 3 岁,夫妇所在单位每年给予 10 天育儿假。
浙江省:子女不满 3 周岁的,夫妻双方每年享受 10 天育儿假。
福建省:子女不满 3 周岁的,夫妻双方也可享受每年 10 天的育儿假。
安徽:如果子女不满 3 岁,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 10 天育儿假。
湖南:如果孩子是合法抚养(包括合法领养)且年龄在 0-6 岁之间,夫妻双方均有权每年休 10 天育儿假。
湖北: 3 岁以下的儿童,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 10 天育儿假。
云南省:子女未满 3 岁的父母每年可享受总共 10 天的育儿假。
内蒙古省:除产假外,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享受总共 10 天的育儿假,直至子女年满 3 岁。
辽宁省:子女未满三岁的夫妇每年可享受 10 天育儿假。
广西省:子女年龄在 0 岁至 3 岁之间的夫妇每年可享受总共 10 天的育儿假。
宁夏省:子女年龄在 0 岁至 3 岁之间的夫妇每年可享受 10 天育儿假。
1. 首先,如果子女在当地实施日期之前年满 3 岁,则无权享受当年的育儿假。育儿假所指的年份是自然年,3 岁以下是指孩子出生后 36 个月(含 36 个月)。根据自然年,育儿假理论上可以休四次,但最后一次必须在孩子出生后 36 个月内(含 36 个月)休完,孩子在 36 个月后将不再有资格休育儿假。
2. 育儿假为工作日,不包括节假日。育儿假累计为 10 天,可由雇主和雇员根据实际情况商定一次性休完或分几次休完。因此,育儿假与公共假期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,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,也不能冲抵公共假期。企业职工按照所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后,可享受育儿假。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。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。